首页 >> 协会公告 >> 竞技公告
体操字[2007]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国家健美操培训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速推进我国健美操运动的发展水平,推行全国健美操联赛制度,完善健美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和青少年培训中心的积极性和中国健美操协会技术骨干的基层指导作用,定于2008年元月17日至21日在北京体育大学举办2008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并进行技术实际操作的业务考核,通过者获得2008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的技术代表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08年元月17日至21日
(二)地点:北京体育大学南体操馆
二、参加人员:
(一)健美操国家级裁判员;
(二)竞技健美操带队的教练员。
三、活动内容:
(一)理论课:
1、运动员选材的基础理论;
2、各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
3、健美操各年龄组别专项体能评价体系;
4、健美操各年龄组别专项体能评价体系;
5、健美操各年龄组别规定成套动作评定方法。
(二)实践课:
1、基本形态指标测试的操作方法;
2、健美操专项体能测试的操作方法;
3、健美操专项体能测试的操作方法;
4、健美操各年龄组别规定成套动作的评定。
(三)考核方法:
1、理论考核:100道选择题,规定时间完成。
2、培训结束后进行分组抽签,根据抽签内容进行操作技评的考核。
三、经费:
(一)差旅食宿费自理。
(二)培训费(含专家评审和资料费):
1、国家级裁判同时获得运动健将以上级别800元;
2、国家级裁判或教练员1000元;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08年元月17日
(二)报到地点:北京体育大学北体宾馆
联系人:张晓莹 13911836835
五、资格诠释:
(一)全部培训人员考核通过者获得2008年度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裁判员的资格;
(二)获得裁判员资格人员必须服从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的技术管理办法,违反者将取消本年度技术代表资格;
(三)获得裁判员资格人员均可被中国健美操协会选派到2008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指定地点担任裁判员工作,全部费用由大会承担。
六、报名时间:
请于2008年元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艺体健美操部。
传真:010-87104006 报名表参见附录。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8全国健美操联赛测试赛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的报名表
|
报名单位: |
通讯地址: |
|||||
|
姓名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
个人信息 |
||||||
|
裁判等级 |
通过时间 |
运动等级 |
通过时间 |
|||
|
|
|
|
|
|||




